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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招生管理制度

(2021-2022年度继续执行)

来源: 李颖 发布者: liying 作者: liying  日期: 2021-02-15  总浏览量: 94

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招生管理制度

2021-2022年度继续执行

为做切实好学校招生工作,特制定如下招生管理制度。

1. 严格按照计划招生。不得突破招生计划。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,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。

2. 加强招生宣传,规范招生行为,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的向考生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定等,不夸大、不隐瞒,维护招生秩序。

3. 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、限制考生填报志愿。

4. 加强管理、规范录取。依法依策依规构建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,及时处置现场突发事件,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。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对计划执行、录取工作、信息发布与管理、信函及印章使用、通讯联络、人员出入、信访接待、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,做到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流程都按程序操作,确保不出现任何疏漏。

5. 严肃招生纪律,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对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。规范机构设置,配齐配足招录工作人员。要从严把关,确保选拔政治可靠、法纪意识强、责任意识强、组织纪律严的工作人员,保证重要岗位配强配好工作力量。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,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出现工作差错和违规行为。

6. 面试、美术加试及中考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。工作人员一律凭证出入有关工作区域,通讯工具统一管理。招生工作人员、联络员不得随意与外界联系,面试加试考试等相关资料不能外带,面试考试等工作结束后才能离开考场

7. 加强内部监督。招生办公室加强对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全程监督,做好关键环节纪律管控,对工作人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,切实增强招生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、法纪意识、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。提高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决性,维护纪律的严肃性,增强执行纪律的有效性。招生工作各小组实行责任制,责任落实到岗到人。

8. 强化外部监督。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的各方监督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