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聋青技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制度

(2017-2018年继续执行)

来源: 俞臻 发布者: yuzhen 作者: yuzhen  日期: 2018-01-09  总浏览量: 94

 为用好公务车、管好公务车,让学校现有公务车辆发挥应有的作用,做到安全行车无事故,规范用车有秩序,节约能源有措施,维修保养有标准,特制订以下制度。

1、学校公务车辆仅限于学生外出活动、学生应急就诊、教师集中外出开会或培训、干部参加各类会议、对师生开展慰问活动和学校各部门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务时使用,严禁公车私用。

2、学校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,统一调度,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。学校总务主任负责工作时间内公务车辆的统一调配,驾驶员因公出车必须根据总务主任开具的出车单出车,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;如果因学校工作需要临时使用学校公务车辆而总务主任又不在校内,用车人则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,事后由总务主任补开出车单;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等非工作时段需要使用学校车辆的,应事先到学校分管校长处办理用车申请,由分管校长协调安排。

3、驾驶员严格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定点加油、定点维修。

4、学校公务车辆驾驶员须严格按交通法规开好安全车,确保车辆安全、文明的使用。

5、驾驶员在完成出车任务时,严禁公车私用,捎带私活。

6、为延长学校公务车辆的使用寿命,确保行车安全,驾驶员出车前需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,尽量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出车回来后须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,同时保持车辆外观清洁,车厢内整洁无杂物。

7、学校公务车辆无出车任务时必须集中停放在校内,无故将车辆停放在校外,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的,由责任人赔偿损失,同时学校酌情对当事人进行处理。

8、学校公务车辆原则上限本市区域内使用,如车辆确因实际工作需要赴市外的,须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
9、教工因私一律不得借用学校公务车辆。

10 、对于违反《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与使用制度》的行为,学校酌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。

 

 

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

20153月修订完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