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信访工作制度
(2021-2022年度继续执行)
来源:
李颖
发布者:
liying
作者:
liying
日期:
2021-02-15
总浏览量:
94
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信访工作制度
(2015年2月修订)
(2021-2022年度继续执行)
一、信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,同意受理的信访、来访案件,交有关部门办理。
二、信访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,遵纪守法,公正无私、尽职尽责。
三、对于来访人员首先要做好调查记录,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宣传《信访条例》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
四、接待来信、来访人员应依据内容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转有关部门调查,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部门和答复上访人。
五、对于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,接访后,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,报主管领导审批,转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六、信访人员应加强学习,掌握政策,保守秘密,接待来访人员要热情,依法保护信访和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。在处理信访工作中,如出现少数信访人的过激、违法行为,信访工作人员应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。
七、对于信访资料应安全保管、除做好登记外,还应依据不同情况存档或销毁。
八、不允许扣押信访资料,不允许编造事实,不允许将举报材料向被举报人泄露。如因工作懈怠,出现失职、渎职行为的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